9.1.6 验收试验报告签字 验收试验结束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应在报告中签字。 9.1.7 偏离已审查的设计: 在生产制造和安装过程中,若主要项目偏离已审查的设计,则必须提交招标方,取得其审查。 9.2 工厂检查 9.2.1 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工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9.2.2投标方应至少在开始试验前提交所有系统和设备的检验日期、地点及试验或启动步骤流程图和计划,供招标方检查及推荐。并**参加某些检验和全部试验过程。这些步骤应包含制造商的质量控制计划、特性检查项目和验收标准和规定。 9.2.3工厂检查的范围: ·所有原材料和仪表电器元器件进厂时的品质检测, 以证实其品质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试验 ·生产过程中的每一步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 包括所有部件的加工质量, 焊接质量检查。 ·试验后应提供试验报告。承受内部压力的部件,在内外油漆之前, 应按有关规范进行压力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