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 检验、试验用仪表 投标方应指明所有必须的质量点并经招标方审查。安装后的现场试验将部分或全部利用本工程安装的*性仪表。因此,这些仪表精度必须由投标方校验并适用于试验,投标方应提供全部现场试验所需的其他仪表和专用仪表。 9.1.5 责任 投标方应按本规范和所有适用的规范标准进行全部工厂试验,并通过试验确保所供设备和材料能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到任何及全部试验场所现场观察试验,且招标方现场观察试验并不能使投标方免除本规范约束。 在投标方现场代表指导下,招标方将进行全部现场检查试验和性能试验及验收试验,投标方应发挥以下几点现场作用: 试验步骤,详细指明的测试仪表、试验接线、系统隔离要求、试验用设备及其位置、图示标明所有试验仪表接线和测点,并指明其位置,这是进行规定试验所要求的。 提供管理和/或现场察看试验仪表安装及试验操作。 *试验所需仪表之校正。 从事试验计算并向招标方提供试验报告。 根据*技术要求,投标方应对试验设备性能和特性负责。 若设备在性能试验中不能达到保证性能值,投标方应自负费用对设备进行调整、修改及增添,并自负费用再次试验直至满足设备性能保证值。否则,招标方将根据合同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