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管理和/或现场察看试验仪表安装及试验操作。 *试验所需仪表之校正。 从事试验计算并向招标方提供试验报告。 根据*技术要求,投标方应对试验设备性能和特性负责。 若设备在性能试验中不能达到保证性能值,投标方应自负费用对设备进行调整、修改及增添,并自负费用再次试验直至满足设备性能保证值。否则,招标方将根据合同进行罚款。 9.1.6 验收试验报告签字 验收试验结束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应在报告中签字。 9.1.7 偏离已审查的设计: 在生产制造和安装过程中,若主要项目偏离已审查的设计,则必须提交招标方,取得其审查。 9.2 工厂检查 9.2.1 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工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