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方应提供六份装订成册的前期制造厂阶段所有带索引的设备性能试验证书。 1.4 检验、试验用仪表 投标方应指明所有必须的质量点并经招标方审查。安装后的现场试验将部分或全部利用本工程安装的*性仪表。因此,这些仪表精度必须由投标方校验并适用于试验,投标方应提供全部现场试验所需的其他仪表和专用仪表。 1.5 责任 投标方应按本规范和所有适用的规范标准进行全部工厂试验,并通过试验确保所供设备和材料能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到任何及全部试验场所现场观察试验,且招标方现场观察试验并不能使投标方免除本规范约束。 在投标方现场代表指导下,招标方将进行全部现场检查试验和性能试验及验收试验,投标方应发挥以下几点现场作用: 试验步骤,详细指明的测试仪表、试验接线、系统隔离要求、试验用设备及其位置、图示标明所有试验仪表接线和测点,并指明其位置,这是进行规定试验所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