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及服务范围 1.5 供货内容 供方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包括一套完整、功能齐全的屋脊式除雾器系统。 供方应提供包括设备材料及其设计、制作、供货、运输、测试在内的整个系统完善所必需的全套。供货范围还包括系统工艺设计以及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提供现场指导、负责质量管理并对需方人员实施培训以便于安装、开车以及调试。 供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需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在安装、调试、功能与性能测试、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服务,并保证符合本标书的条文和需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供货范围为两套完整功能的除雾器及其辅助系统。其中,每套至少包括: 1.5.1主体设备: ?除雾器本体(两级除雾) 。 ?除雾器冲洗系统(四层冲洗),包括冲洗管、喷嘴以及支撑紧固结构等。 ?结构件,包括吸收塔外连接法兰。 ?连接装置,包括塔内螺栓、螺母和垫圈等。